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赵仁伟)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7日通过的《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在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建设的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建筑物,逾期未按相关规定采取补救措施或拆除、恢复原状的,将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损毁堤防、护岸、闸坝等水工程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附属设备与设施,禁止围堤或者修建阻水渠道、阻水道路。同时规定,在河湖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开发水利、整治河湖的各类工程,在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修建桥梁、道路等工程设施需要临河、跨河、穿堤、筑坝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送工程建设方案。
为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北京市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内围河、挖筑鱼塘、挖坑开槽、设置固定停车场所、修路或者建设临时性构筑物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制补办行政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进行处罚;逾期未能取得行政许可手续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不恢复原状的,按程序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各类违法建筑工程,将按相关规定强制拆除。
《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北京市委书记:"7·21"特大自然灾害教训异常深刻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记者 赵仁伟)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27日说,“7·21”特大自然灾害给我们的教训异常深刻,在灾害面前,我们的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应急管理都暴露出许多问题。
郭金龙是27日到房山区看望灾区群众和检查指导救灾善后工作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说:“我们必须深刻反思,永远铭记这个教训,不断地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规划建设更科学、更符合自然规律,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更加以人为本,并确保这样的灾难不再重现。” >>>详细内容
郭金龙:确保主汛期北京市不再出现一个人员死亡
27日晚上9时起,降雨越来越强。雨情如军情!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北京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政协主席王安顺驱车前往复兴门、莲花桥、南岗洼桥等几个积水点实地检查值勤值守情况,并赴房山察看雨情。郭金龙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精神振作起来,作风硬朗起来,制度执行起来,责任明确起来,确定一个目标,在主汛期内不再出现一个人员死亡。北京市委副书记吉林在市应急指挥中心值守。>>>详细内容
北京境内"7·21"特大自然灾害遇难人数升至77人
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记者 赵仁伟)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6日晚通报“7·21”特大自然灾害遇难人员情况称,截至目前,北京区域内共发现77具遇难者遗体,其中66名遇难者身份已经确认,11名遇难者身份仍在确认中。北京市同时公布了66名遇难者名单。
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新闻发言人介绍,已确认身份的66名遇难者中包括在抢险救援中因公殉职的5人。剩余61名遇难者中,男性36人,女性25人。其死亡原因为:溺水47人,触电5人,房屋倒塌3人,泥石流1人,创伤性休克2人,高空坠物2人,雷击1人。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