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与青岛市四方区司法局联合成立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3日正式挂牌成立,9名资深人民调解员将在检察机关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充当化解当事人矛盾的“和事佬”。
据介绍,作为山东省首个针对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组织,“轻微刑事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独立于检察机关之外,在检察机关开展的刑事和解工作中,以中立的第三方全程参与,避免了检察机关办案人主导调解工作可能出现的先入为主、经验不够等弊端,实现了调解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对话,达到了化解积怨、减少诉累、节约资源、挽救失足、促进和谐的多赢效果。
根据该调解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规定,人民调解员将主要针对邻里、亲友间发生的轻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以促成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