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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城乡低保标准7月起提高 每月不低于240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6月23日 12时03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6月23日电(记者 孔祥鑫)7月1日起,根据江苏省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江苏省城乡低保标准将继续提高。低保标准提高后,农村最低标准将不低于每人每月240元。

    按照江苏省政府的要求,城市以省辖市为单位,保障标准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保障标准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村以县(市、区)为单位,保障标准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并与江苏省新一轮扶贫工程时序进度要求相衔接,最低标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240元。江苏扬州、无锡两地已提前实现今年低保提标工作,其余地区将全部从7月份起开始提标。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城市低保发放标准最高的是苏州昆山,为每月515元;最低是连云港灌云灌南,为每月240元;农村最高的是苏州昆山,为每月515元,江苏苏北大部分县区农村均为210元。此轮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将普遍调高30元左右,有利于保障江苏省40万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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