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21日电(记者乌梦达、梁钢华)21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公布《2011年广东省海洋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基本稳定,局部海域得到改善。
《公报》披露,广东全省近岸海域达到《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和劣于第四类的海域面积比例分别为76%、11%、5.9%,1.7%和5.4%。水质处于劣四类的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柘林湾、汕头港、水东湾及湛江湾等局部海域,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与2010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海水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珠江口、水东湾等海域海水无机氮平均含量略有下降。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文斌表示,广东近岸水域劣四类水域的比例从2010年的8.5%下降到5.4%,整体情况有所改善。
《公报》显示,在2011年实施监测的89个各类代表性入海排污口中,有28个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超标率约31.46%,较2010年减少约7%。主要超标污染物(或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个别排污口出现铜超标现象。发现赤潮10次,累计面积近199平方公里。与2010年相比,赤潮发生次数减少4次,累计面积增加约111平方公里;全省发生台风风暴潮6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7亿元。
文斌表示,广东省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未得到根本扭转,一是主要河口和部分城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二是入海排污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三是海洋灾害和污染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威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