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无标题文档
  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贵州省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5月27日 16时2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贵阳5月27日电(记者 王新明)贵州省日前公布《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

    贵州省民政厅厅长丁治学介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参选村委会成员的妇女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一些地方妇女占村委会成员的比例仍然较低。

    《村委会选举办法修正案(草案)》还明确提出,多民族居住的村应有人数较少民族成员,居住分散的村应考虑其成员的分布状况。村委会成员应当接受村民监督,村设立由3至5人组成的村务监督机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根据《修正案(草案)》,投票选举前,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同时告知村委会,但每一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能超过3人。村委会经核实,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名单。

    此外,贵州省公布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还明确,为提高村委会委员的工作积极性,拟将固定补贴范围从原来的主任、副主任扩大到委员。

 
 
 相关链接
· 贵州着力建设杂交水稻制种大省 5年将完成30万亩
· 贵州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赵克志出席并讲话
· 贵州开展医学临床应用项目研究 38个项目获资助
· 国家民委调研组赴贵州开展少数民族干部教育调研
· 贵州设立“防火墙”拒绝高污染产业向贵州转移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无标题文档
Copyright©2013 www.iruoro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