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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集体收入低于3万元的贫困村将获财政补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2年05月07日 18时11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5月7日电(记者王凯蕾)广东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经费保障能力。记者7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十二五”期间,广东将逐步扩大纳入省级补助范围的贫困村数,确保欠发达地区年集体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贫困村全部列入保障范围。

    此外,广东还将提高村干部补贴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村干部补贴激励机制。2013至2015年,欠发达地区贫困村干部补贴(包括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将逐步提高到人均每月不低于200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村按4.8:1.6:1.6:2的比例负担;而各级财政对欠发达地区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补助水平也将逐步提高到每村每年5万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4:3:3的比例负担。

    同时,广东在实行每名村干部基本补贴1000元/月的基础上,开始推行绩效补贴。绩效补贴由各县(市、区)根据其对村“两委”干部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情况发放,考评结果原则上按“优秀”、“及格”、“其他”各占三分之一控制,“不及格”等次不限指标。对于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且获得省委组织部表彰的优秀村干部加大奖励,对于考评结果为“不及格”等次的村干部不予发放绩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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