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4月23日电(记者李娜、毛一竹)广东省公安厅23日对外发布通报称,2011年全省共立爆炸案件19宗、持枪犯罪案件194宗,比2010年分别下降57.1%和52.5%,破获非法制贩、持有私存枪爆物品案件1121宗,共抓获220名公安部督捕涉枪涉爆逃犯220人。
今年3月起,广东省公安机关开展缉枪制爆专项活动,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4月15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共收缴各类枪支700多支、各类子弹50多万发、炸药300多公斤、索类爆炸物品200多米、雷管600多枚、仿真枪2万多支、管制刀具6000多把。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介绍,近期,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清理删除互联网涉枪涉爆非法信息3000多条,关闭网站、栏目50多个,处罚网站、服务单位3家,落地核查线索60多条,从中侦破涉枪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自通告公布之日起至5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广东省公安厅将向社会正式公布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