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 卫敏丽)记者13日从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自去年全国老龄委决定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全国老龄办积极做好创建活动前期安排布置工作,并将于近期制定创建活动实施计划,明确创建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掀起创建活动热潮。
据介绍,“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全国性的精神文明为老服务活动,是国家评选表彰的常设项目,创建周期为3年一次。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吴玉韶介绍,创建活动主要在全国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单位开展,服务行业是开展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
“‘敬老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吴玉韶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已经挂牌的“敬老文明号”要定期进行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认定为“敬老文明号”。机构调整、重组、撤销的单位自动取消“敬老文明号”。对存在问题的,要求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撤销“敬老文明号”并收回牌匾。
另据了解,全国老龄办将按照相关文件中规定的创建标准和评选表彰条件,统一组织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考核评估表彰。评选表彰采取由创建单位自我申报、行业推荐、公众评议、考核、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第一批评选表彰工作将在2013年底进行。
创建活动分全国、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四级创建。原则上,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应先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