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2月3日电(记者 李松)记者从重庆市农委获悉,为保证鱼类正常繁殖,保护生态环境,2月至4月期间,重庆江河水域将实施禁渔,包括长江、嘉陵江、乌江在内的所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江河鱼。
根据禁渔安排,禁渔期间所有渔船要集中停靠到指定地点,并对渔具进行封存,达到“船入港、网入库、江中无渔船、市场无河鱼”的要求。
同时,重庆渔政部门还将协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涉渔餐饮业主非法经营天然江河鱼类和保护动物、江边游钓、非法电捕鱼等禁渔执法检查,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
重庆农委副主任吴纯介绍,从本轮禁渔期开始到今年上半年,重庆市还将投入6000万元资金进行鱼类增殖放流,重点向重庆长江、嘉陵江、乌江段水域投放草鱼、鳙鱼、鲢鱼等各类鱼苗,以提高江河鱼类资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