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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11月25日 16时39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宁11月25日电(记者马勇)来自青海省西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消息显示,2012年开始,西宁市将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以奖励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人,此项举报奖金最高为10000元。

    据了解,西宁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包括: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药物、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成品,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水产等及其制成品的,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等多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西宁市民可通过电话、当面、信函等方式举报。根据实际情况,视举报人举报案值和作用,西宁市有关部门将分别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0元奖励。

    《西宁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规定,西宁市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严惩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同时,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以及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冒领奖金的,将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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