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11月10日电(记者 隋笑飞、任丽颖)国家民委10日在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举行仪式,授予大厂回族自治县“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示范县”荣誉称号。在全国120个民族自治县(旗)中,河北大厂县第一个获此殊荣。
国家民委主任杨晶指出,近年来,大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时刻牢记团结这个第一职责,大力探索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途径,争当全国民族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特别是切实把握紧邻首都的区位特点,努力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优势,充分利用灵活高效的市场机制,创新思路、科学规划、注重民生,走出了一条富于特色、富有成效、富裕百姓的发展新路子。
据悉,为展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宣传和推广各民族自治县实现科学发展的成就和经验,激励全国民族自治县(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可协调发展,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国家民委决定开展“全国民族自治县(旗)科学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