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殷丽娟)新修订的《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1日起正式实施,首都森林防火区将首次实施全年用火管制。
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中,北京市首次提出对森林防火区实施全年用火管制,凡是被北京市纳入森林防火区的,不管是否在森林防火季节,吸烟、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等行为一律禁止。如果有违反上述行为者,将会被处以罚款。
新修订的《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将森林防火区划分为三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特种用途林地和千亩以上有林地为一级;一级防火区以外的成片有林地为二级;护林路、护岸林、宜林地和农田林网为三级。各区县政府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划定、公布防火区域范围,在外围设置醒目标识。如果有人在防火区内发生违法用火行为,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将给予警告,并视破坏情况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据统计,1985年至1989年,北京市年平均发生森林火灾51.8次,年平均受害森林面积143.3公顷;1990年至2010年,北京市年平均发生森林火灾13.6次,年平均受害森林面积25.1公顷。
为适应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开发了森林防火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按照《北京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实现了火灾扑救全过程信息交换和上传下达,及时反应火场变化和组织扑救各种动态,进一步提高了森林火灾科技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这套系统1日也正式在全市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