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期出台系列措施,包括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村干部奖补政策、保障乡镇(街道)综合治理经费、提高村级组织经费最低标准等。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预计达8亿元,涉及53万多人。
这是自去年7月以来,新疆第三次推出加强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举措。据了解,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范围是,乡镇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乡镇机关及站所干部、中小学教师、卫生院工作人员。
保障乡镇(街道)综合治理经费标准为,每个乡镇、街道每年补助综合治理经费5万元;实行村干部包括十户长维护稳定奖补,平均每人每年600元。提高村级组织经费最低标准,每村经费平均达4万元;对全区2661个集体经济收入不足3万元的村,每村每年补助3万元;对1360个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左右的村,每村每年补助1万元。(记者戴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