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0月5日电(记者 卢尧)记者从安徽省政府获悉,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安徽省计划从今年起,用10年时间完成淮河行蓄洪区及干流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全省将优先安排频繁使用的行蓄洪区和经常受灾的滩区居民迁建工作。
据了解,安徽省目前居住在淮河行蓄洪区及干流滩区的群众约有70万人。根据安徽省的规划,迁建范围包括居住在淮河行蓄洪区和干流滩区设计洪水位以下以及行蓄洪区庄台上超过安置容量的人口,尽量实行整村集中搬迁,也可分年分批搬迁。居民安置采取迁入保庄圩、后靠安置、区外安置、投亲靠友或到城镇购买商品房等方式,安徽省对迁建居民实行补助。
全省将整合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道路、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方面资金安排,对居民迁建安置区建设重点倾斜。并合理确定安置区的规模和布局,做到相对集中、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统一规划和建设供水、供电、道路、公共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安置区的防洪标准不得低于20年一遇,内部排涝标准不得低于10年一遇。
安徽省在安置区内逐步建立健全医疗、教育、商业等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安置区的吸引力;加强安置区社会管理,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