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8月27日电(记者 卢尧)记者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安徽省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十类对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健全“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全省将精心组织实施专业化、个性化就业援助,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据介绍,列入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安置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困难失地(失林)人员、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安徽省用制度化安排实现就业援助长效化,按人本服务要求实现就业援助精细化。全省对就业援助对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建立年度审验制度。同时对援助对象实施分类帮扶,研究制定个性化的援助方案,实施“一人一策”的就业帮扶。全省建立就业援助“包保”责任制,对重点帮扶对象确定一名领导干部为帮扶责任人,登门入户实施“一对一”结对帮扶。
据了解,安徽省还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不断拓展岗位范围、扩大岗位规模,确保公益性岗位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零转移就业农户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使零转移就业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