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CPI挂钩机制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2日电(成立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11日研究决定,建立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会议决定,自治区以各地、州、市CPI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或者超过4%为启动临界条件,从7月起,对新疆约230万名城乡困难群众给予价格临时补贴。
这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2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8元。
这次会议研究决定:联动机制启动后,如CPI连续3个月低于临界条件时,停止联动机制运行。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定时期后,按照正常程序,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自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时限由各地自行决定。
新疆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免费体检制度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2日电(成立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11日研究决定,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和免费体检制度。从今年7月1日起,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并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新疆现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27.83万人,占新疆总人口约1.28%。会议决定,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今年7月1日起,对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基本生活津贴;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50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12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并具有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业、非农业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标准按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一般体检标准执行,每人每次132元。建立以上两项制度每年合计需要资金约2.14亿元。
此举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出今年为“民生建设年”22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中的一项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