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5月25日电(记者艾福梅、曹轶)经过对湿地生态进行抢救性恢复建设,目前宁夏湿地面积达到25.6万公顷,已建成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4处,面积共计11.3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44.8%。
这是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宁夏位于黄河中上游,是我国四大自流灌溉区之一。宁夏湿地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且湿地类型较为丰富。
据自治区林业局局长王德林介绍,2001年以来,宁夏加大对湿地生态进行抢救性恢复建设,先后有6个项目获得国家批准,共获国家总投资1.05亿元。特别是2008年《湿地保护条例》颁布以来,宁夏共建成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4处,湿地公园9处,湿地保护小区19处,湿地有害生物和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点34个,并在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等地市建立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