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4月7日电(记者 赵倩)南部山区发展苗木产业和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北部沙区发展沙产业,变沙害为沙利,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按“南北有别”原则,科学划分地域,在林改中实现生态效益和农民增收双赢。
宁夏西、北、东三面环沙,是我国土地荒漠化最为严重省区之一。自2009年林改试点工作开始,宁夏便大力推行各类生态经济模式,让农民从林改中获益。
据自治区林改办介绍,宁夏公益林约占全区集体林地的97%,为了避免公益林分到户后农民管护积极性不高、毁林开荒等情况,除制定相应管护制度外,还必须因地制宜地将林改和农户增收结合起来。
在林木资源奇缺的北部沙区,宁夏将林改与防沙治沙相结合,制定了沙荒地治理财政补贴政策,比如规定乔木林每亩补助200元,灌木林每亩补助120元,鼓励沙区农民在承包的沙荒地上发展设施园艺、沙生药材等沙产业。通过减免税费、鼓励企业投资、联合农户治沙造林、政府贴息等政策措施引导,将农民关注林改的焦点吸引到宁夏扶植的沙产业上,变沙害为沙利。
而在林木资源相对丰富的南部山区,为防止农民承包后毁林开荒,宁夏则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民利用分包到户的林地发展苗木产业和种植业、养殖业等“林下经济”,部分县(区)还制定项目扶持、科技支撑、奖励调动、订单收购等措施。
记者采访了解到,通过林改,南部山区泾源县借助本地较好的立地条件开展林木育苗,已形成了一条以苗木产业为主,林下种养殖、草畜产业共同发展的致富产业链,现全县育苗面积达到16.8万亩,实现苗木年销售收入5600万元。而彭阳县则已基本形成“家家林下种草,户户林下养鸡”的生产格局,全县林区生态鸡养殖点已达到50个,散养生态鸡100多万只,直接经济收入超过4000万元。
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宁夏已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761.3万亩,确权率达到94.9%,发放林权证13万本,促进试点地区农户年涉林收入增长近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