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3月30日电(记者 沈翀)湖北日前出台细则,要求各地坚决落实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在今年4月底前公布今年的住房建设计划。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内容分为五大方面,包括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限购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落实工作责任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2011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并分别于2011年4月底前和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各地要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切实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同时,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坚决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严格执行对个人销售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通知强调,各地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限购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为确保政策落实,年底前,湖北还要完成省级房地产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基本实现省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与市(州)系统数据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