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 王思海、李江涛)未来10年,北京市将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并已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24日,北京市举行教育工作大会,出台了《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副市长洪峰在会上说,未来十年,北京市将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到2012年,北京市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实现国家分解任务目标,并保持稳定增长。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吴素芳在会上介绍,北京市财政部门将优先安排教育经费投入,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努力实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分解目标任务。
在《纲要》中,北京市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要求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进一步落实“三个增长”,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增长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纲要》还提出要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居民可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同时要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完善社会捐赠教育和学校筹款的激励机制;鼓励社会积极捐赠,提高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捐赠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对办学规范、特色明显的民办学校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