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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法出台“七条禁令”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1年03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3月22日电(记者 郑良)记者从福建省高级法院2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规范法官行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该院出台“七条禁令”,严肃查处法官违法违纪案件。

    福建省高级法院纪检组长姚卫国介绍说,“七条禁令”内容包括: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律师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其他审判、执行工作机密;严禁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严禁参加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严禁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

    姚卫国说,福建省各级法院设立了24小时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人员和司法行为的监督,对于群众的投诉举报,将一一核查,涉及违法违纪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查处。

    姚卫国介绍,2010年,全省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群众举报投诉2682件,做到了件件有核查,事事有结论;立案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7起18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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