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卫敏丽)记者14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近日,民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对2010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全面会商和核定。
经核定,2010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4.3亿人次受灾,因灾死亡失踪7844人,紧急转移安置1858.4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3742.6万公顷,其中绝收面积486.3万公顷;倒塌房屋273.3万间,损坏房屋670.1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339.9亿元。
据介绍,与近20年均值相比,受灾人口高出10.7%,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高出近1倍,直接经济损失高出1.2倍。综合比较历年灾情指标,2010年是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
其中,青海、甘肃、云南、四川、陕西、吉林、新疆、江西、湖南、贵州等省(自治区)灾情较为严重。
2010年全国因灾倒塌房屋273.3万间 安置重建任务繁重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卫敏丽)记者14日从民政部获悉,2010年全年因灾倒塌房屋273.3万间,数量位列近10年来第三位,安置重建任务繁重。
近日,民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统计局、林业局、地震局、气象局、保监会、海洋局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对2010年全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全面会商和核定。
据介绍,倒塌房屋多发生在经济欠发达的山区、丘陵区,群众自救能力弱,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同时,灾区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毁损严重,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20条高速公路、39条国道及220余条省道受到自然灾害影响,给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2010年,我国自然灾害情况还呈现出以下特点:灾害频繁,重大自然灾害连发;灾害种类多,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洪水、旱灾、地震和地质灾害影响突出;点多面广,重复受灾区域大;贫困地区受灾面广,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难度大等。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我国城市受灾严重,经济社会影响程度深。年初北方地区大范围的寒潮冰雪灾害给城市运行、居民生活、公路运输、民航运营带来了严重影响;西南地区特大旱灾造成大量城市居民饮水困难,许多城市采取分片限时限量供水,部分厂矿停工;青海玉树地震摧毁了州、县两级政府所在地结古镇几乎所有房屋、基础设施;汛期全国有9个省会城市、53个地级城市,近200个县级城镇受淹进水;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舟曲县城部分主城区被掩埋,形成的堰塞湖导致舟曲县城近半数区域被淹,被淹时间超过20天。
评估显示,从各灾种影响情况看,洪涝(含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的损失最为严重,旱灾次之。从受灾区域情况看,西部地区灾情指标均高于东部地区,主要原因是受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重特大灾害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