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2月5日电(记者褚晓亮、刘毅非)记者从吉林省政府了解到,在稳定物价的同时,吉林省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大价格补贴力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面对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明显影响,吉林省决定为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未享受优抚对象待遇的老党员、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月份为今年11-12月,每人每月补贴15-20元。
“这项补贴使吉林省20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受益。”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竺延风表示,临时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筹措解决。目前,7336万元专项资金已一次性拨付各地。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吉林省给予每生每月20元的补贴,还对大中专及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按每生每月9元标准给予临时财政补贴,补贴期限为今年11月20日到明年1月20日。目前,省级财政负担的1231万元资金已拨付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