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11月23日电(记者 蔡玉高)记者23日从江苏省人民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价格上涨联动补贴机制,今年这个省两次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总额达1.7亿元的物价补贴将于本月底全部到位。与此同时,江苏省还将进一步扩大物价补贴的发放范围。
江苏是全国较早实行物价补贴机制的省份。2005年8月,江苏建立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规定当年度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超过3%时,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按当地一个月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物价补贴。2008年4月,江苏又将按年启动的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调整为按季启动,即季度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涨幅超过3%时,即对城乡低保对象按当季末月各地低保标准的25%发放物价补贴。
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在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价格上涨联动补贴机制,省物价局配合民政、财政部门先后于7月和11月两次启动补贴机制,省级财政补贴资金8799万元,加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补贴总额达到1.7亿元。为保障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措施。
作为贯彻落实《江南平台入口
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重要举措,江苏省还将进一步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省政府副秘书长徐立介绍,根据价格指数变化情况,江苏将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与以前相比,发放范围有所扩大,增加了城市无业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
徐立表示,按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部分学生及相关食堂、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进行补贴。各级教育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在确保学生食堂饭菜质量的前提下,保持价格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