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8月16日电(记者杨跃萍)云南省政府要求,今年9月底前,全省各地欠拨的保证“三个增长”(各级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平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的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费,要全部拨付到位。
2009年所有县市区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云南省,将于今年底接受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全省“两基”工作的全面督导检查。以此为契机,云南省积极查找差距,要求各地限期“查缺补漏”,整改到位,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 地处边疆的云南省教育基础较为薄弱,多年来致力于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据统计,云南省级财政已连续4年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去年教育支出占全省GDP的5.9%,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投入就达50亿元。但在实际工作中,尚有一部分县市未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教育费附加欠拨或没有全额用于教育。为此,云南省政府规定各地须按时限拨付到位欠拨的教育经费和教育费附加。
同时,云南省政府还要求,全省各地要大力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加大教师招聘力度,9月底前完成相关招聘工作,严禁教师岗位“空编不补”。
2008年全省“锁定”的640万平方米中小学D级危房目前尚未拆除的,必须在8月底前全部拆除。
此外,云南省还要求各地千方百计把适龄儿童辍学率降到2.5%以下,各地还可利用补拨的教育费附加、公用经费或者社会捐赠等,为学校添置图书、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对校园进行美化和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