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技术人员在勘测水毁路基路坝。吉林省交通基础设施在今年7月末至8月上旬的洪灾中损毁严重,全省70%的国道、50%的省道一度中断交通,受灾地区农村公路全部瘫痪。交通设施的损毁给灾区的重建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为了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吉林省已陆续向灾区拨付水毁抢险资金1.55亿元。按计划到今年年底前,所有受灾公路将基本恢复通行;到2012年底,损毁的农村公路将全部恢复到灾前水平。 新华社记者 刘毅非 摄
新华社长春8月8日电(记者 刘毅非)记者8日从吉林省交通厅了解到,为尽快恢复水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该省下发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2010年底前,所有受灾公路基本恢复通行。
其中,国省干线公路和旅游公路的路基、涵洞全面恢复,同时完成必要的安保工程。农村公路路基、必要的桥涵基本恢复,满足重建家园、恢复生产的需要。
同时保证在2011年底前,损毁的国省干线公路、旅游公路全部达到或高于灾前标准,2012年底前,损毁的农村公路全部达到灾前水平。
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灾后重建成本,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还简化审批等程序,对具备条件的灾后重建项目优先安排计划并按建设标准予以投资。
据初步统计,目前发生在吉林省的洪灾已经造成交通基础设施损失达7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