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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重点是网络交易平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6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重点是网络交易平台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张晓松)《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29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各级工商机关将抓住网络交易平台这个重点,特别是抓住辖区内开办的影响范围大、交易频率高的网络交易平台,以其为突破口,加强监管,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是全新的监管职能,面临的任务多、难度大,必须抓住重点、选准突破口,分层有序推进。”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交易平台是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交易的场所和空间,抓住这个重点,就抓住了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

    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有义务对申请进入平台从事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经营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有义务检查监控通过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有义务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除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切实认真履行上述管理责任外,工商机关还将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为重点和突破口,积极研究和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指导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通过建立身份认证、交易者信用等级管理、商品质量安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制度,确实承担起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等。

我国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普查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张晓松)《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记者29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工商机关将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并建立起网络经济户口。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以贯彻落实《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对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查清本地区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数量、规模、分布和类别,同时,认真做好立档建户和电子数据库建设工作。

    “通过对网络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普查,并建立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主体经济户口是实施监管的基础。”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这已列为近期各地工商机关需要抓好的重点工作之一。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于2010年6月1日正式颁布,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

 
 
 相关链接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答问
·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 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办法尚处于论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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