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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四保障"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建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6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6月15日电(记者孟昭丽)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福建探索建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逐步在全省城乡设立了一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对过期药品进行回收、销毁处理。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福建采取“四保障”措施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的建立。其中,“宣传保障”是指将回收点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网上向全社会公布,各回收点统一悬挂“回收定点单位牌匾”,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告示”;“人员保障”是指对所有设点药店、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员进行造册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制度保障”是指各回收点建立严格的回收登记制度,专人负责、专册登记,妥善保管并统一销毁回收药品;“激励保障”是指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对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市民给予适当的鼓励。

    来自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福建全省回收家庭过期药品1865个品种、1.57万盒(瓶)、金额约16.98万元。回收的家庭过期药品主要为感冒药、胃肠道用药和五官科外用药。

    据了解,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一步还将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定期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对回收药品的销毁、补偿进行资金补助,并对经常性参与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的市民给予免费赠阅合理用药报刊资料、提供健康咨询、赠送家庭小药箱等奖励,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促进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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