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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系统陪审员、调解员在维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4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全国妇联:妇联系统
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新华社温州4月22日电(记者李菲)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法律帮助中心主任蒋月娥22日说,目前,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调解手段相结合的大调解机制正在我国逐步建立,这就必然需要社会组织的广泛参与。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可以有效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

    蒋月娥是在由全国妇联、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主办的“中澳合作妇联系统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国家级培训班”上作如上表述的。

    蒋月娥说,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可以直接参与妇女权益受到侵害之后的法定救助过程,通过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有力维护妇女权益。

    “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妇联也亟须创造载体、搭建平台有效参与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去”。蒋月娥指出,妇联系统参与人民陪审、人民调解工作既可以代表妇女群众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也可以根据法定程序直接对所受理案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审判和执法工作,从而推进国家的民主法治进程。

    据了解,全国妇联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通过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深入合作,共同探索,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妇联组织参与人民陪审和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经验总结和系统指导,加大开展妇联系统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力度,发挥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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