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4月16日电(记者 李松)记者从重庆市农委获悉,为鼓励农民种粮,重庆市财政已下拨各区县2010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4.2亿元。重庆市要求各区县力争在春耕之前,最迟不得超过5月31日完成补贴兑现工作。
重庆市农委副主任张洪松说,重庆农资补贴政策的总体要求是“坚持谁种粮,谁享受补贴”,补贴给种粮的农民,不得将“农资综合补贴”变为“耕地补贴”,同时严禁对未种粮的撂荒地以及从事渔业养殖、农家乐开发、竹木及花卉种植等非种粮农民进行补贴。
为推动粮食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重庆农资补贴政策还向粮食主产地及种粮大户倾斜。重庆种粮大户实行两个档次的补贴标准,即种植20亩(含20亩)以上100亩以下(不含100亩)的,每亩补贴140元;种植100亩以上的,每亩可补贴200元。
重庆市要求,农资补贴政策必须公平、公正、公开;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严禁截留、挪用、集体代领,严禁抵扣任何款项,严禁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他经营服务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