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宁4月2日电(记者王雁霖、王博)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青海省高校招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青海省将采取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放大贷款额度等措施,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据了解,从2010年起,青海省财政3年内每年为西宁市安排贴息资金1000万元,为格尔木市安排贴息资金300万元,用于支持建设1-2个创业园;并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园,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青海省政府规定,各州(地、市)及所属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搭建融资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为此,2010年青海省级财政将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亿元,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套下达给各州、市;同时,自主创业者的贷款额度将提高到1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与此同时,青海省还将对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对纯农牧户家庭和城镇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吸纳未就业人员一起创业的,给予本人和共同创业人员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