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9日电(记者潘莹)最新修订的新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近日出台,新疆将投入上百亿元用于做好医改五项重点工作。
这五项重点工作包括:基本医院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以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根据这一方案,中央、自治区及各地政府将在2009年至2011年投入200多亿元推进医改工作,其中,2009年各级财政实际投入近74亿元。
新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中确定的医改目标是,到2011年底,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用2年时间解决关破企业和困难企业医保问题。
同时,将现行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药品加价15%部分向患者收费的办法,改为取消药品加价15%的规定,对患者实行零差率;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予合理补偿,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构,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效益,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新疆新农合定点医院将实现即时结报服务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9日电(记者潘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决定在2年时间内,实现参合农牧民在绝大部分自治区级和地(州、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享受即时结报医疗费用的目标。
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指出,从2010年起,新疆将分别选择3家至5家自治区级和5家至10家地(州、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即时结报服务工作。
同时,进一步完善参合农牧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程序,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逐步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地(州、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费用即时结报服务工作。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新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
目前,新疆正在制订并将出台全区统一的新农合补偿方案,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新农合费用补偿范围和比例,适当降低补偿门槛,提高补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