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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多项措施促进地震重灾区农村劳动力就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2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成都2月28日电(记者 陈健)记者28日从四川省政府了解到,四川将通过加大就地转移力度、加强区域劳务合作、加大支持农民工创业、健全重灾区就业服务平台等措施,促进地震重灾区农村劳动力就业。

    四川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地震重灾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和相关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围绕地震重灾区产业重建、基础设施重建、重大项目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等,大力开展以工代赈建设,拓展就业空间,优先安排使用本地劳动力,实现地震重灾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同时,四川将利用18个省(市)对口支援的有利条件,构建区域劳务合作长效机制,促进灾区在外农民工稳定就业;并且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开辟新的劳务市场,促进重灾区新增劳动力和富余劳动力就业。

    按照意见,重灾区政府将加大扶持力度,对农民工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对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对吸纳农民工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享受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政策。

    四川还将推进地震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机构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恢复重建。今年,就业信息服务系统、远程招工系统和劳务电子商务平台,将免费全覆盖到地震重灾区所有乡镇。四川还将发挥政府公共职介机构的作用,免费为灾区农村劳动力发布用工信息,开展信息咨询、择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

    此外,四川将对重灾区失去工作满6个月的农民工实行失业登记,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没有参保的、3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民工,当地政府可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不超过半年的失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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