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澳门2月18日电(记者 张家伟)澳门特区政府18日发布最新修订的行政法规,规定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增设政府发言人一职,以便加强与媒体和公众之间的沟通。
根据最新修订的《行政长官及司长办公室通则》,特区政府发言人主要负责按照行政长官指示,就政府的政策、措施和活动等事宜,建立、组织和确保特区政府与社会传播媒介、公众之间的沟通。
特区政府在当天没有公布这一职位的具体人选。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谭俊荣此前说,特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和各局级部门都会设立相应的发言人或新闻发布机制。
目前,特区政府本身设有新闻局这一机构负责向外界发布政府相关的政策信息,并与媒体联络。
2006年, 时任行政长官何厚铧提出要逐步建立特区政府的发言人制度,以便在众多问题上及时回应并澄清社会上的质疑。
现任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去年12月就职后,开始修订相关行政法规,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