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月28日电(记者 秦亚洲)河南省一些政协委员在政协河南省十届三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取消对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歧视性政策,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方便农民生活。
河南省政协委员杨玲、张建刚等人认为,地方政府的歧视性政策和规定主要表现为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社保基金、养老保险基金等账户不能在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设。这束缚了上述金融机构代理各项惠农业务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也给广大农民享受农村金融服务带来了不便。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以全省18%的存贷款市场占有率,发放了全省98%的涉农贷款,在河南农村营业网点超过5000个,是名副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而国有商业银行在农村网点很少,农民很难享受到国有商业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在缴纳和领取养老保险金等诸多方面存在不便。
河南省政协委员杨玲、张建刚等人建议,取消有关部门对财政资金在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允许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南水北调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等财政资金在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放,支持农村金融,方便农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