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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稳步进行 将于17日截止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10年01月1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1月15日电(记者 叶锋)今年以来,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工作稳步进行。15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截至目前,徐汇、闵行两试点区领取申请材料的家庭合计已有3992户,已提交申请材料的家庭共有2157户。

    上海首批试点经济适用房申请始于去年12月18日,将于今年1月17日截止。据介绍,为保证申请审核工作的客观、准确,使经济适用住房真正用于改善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状况,《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市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时,除填报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交户籍年限、住房面积、家庭收入、财产等方面的具体资料。这一制度安排,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在试点区住房保障机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指导下,许多申请家庭认真、积极配合,陆续提交申请材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介绍,申请受理后,住房保障机构将严格按照“两级审核、两次公示”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开展户籍年限、住房面积、家庭收入、财产等方面的核查比对工作。整个审核工作需要一定时间。下一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和两试点区将根据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数量和购房意愿,研究确定房源供应数量和套型配比,作好摇号排序、选房购房的工作安排。同时,根据市政府部署,市有关部门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各阶段取得的经验,细致梳理市民反映的各种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试点后合理放宽准入标准等问题,优化完善实施政策和操作方法,为今年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在全市面上推开做好准备。

    考虑到申请家庭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涉及面较广、出具证明的单位较多,而申请家庭情况各异、准备证明资料所需时间有长有短,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与两试点区研究后明确,申请家庭在1月17日18时前提交《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的,视作提出申请,其他证明资料尚未齐备的,应在1月31日前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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