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定要切实把工会工作放到党和政府工作的大局中去认识、去把握,放到武汉发展的大势中去部署、去推进。”这是11月16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杨松在武汉市委工会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
近年来,武汉市先后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武汉市私营企业工会条例》、《武汉市工会条例》,使工会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为整体推进工会工作发展,市委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区和基层工会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的意见》。
日前,武汉市委特别强调: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工会组织机构,不能与党政工作部门合并,已经合并或归属其他部门的工会组织机构应恢复单独设置,以确保工会组织不断层、工作不断线、会员不流失、力量不减弱。
为在发展的大势中推进工会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武汉市政府与市总工会先后召开过6次联席会议,解决了一系列涉及工会工作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目前,全市15个区全部建立了工会与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有11个区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做到了定期沟通,共同解决问题。
为了发挥工会组织的重要作用,武汉市委、市政府从财力、物力上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除积极协调财政代扣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外,每年专门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工会事业发展,仅去年由财政支持工会的金额就达1793.73万元。
为了确保工会组织强化维权职能,近年来,市委组织市总工会先后参与了《武汉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职工基本养老金落实等多部政策法规的制定。为了确保源头参与实效,市委还从政治安排上不断扩大工会参政议政层面。
武汉市政府还将工会提出的“改善困难劳动模范生活条件”建议,列入了2005年为市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近年来,市委领导和各级党政干部都带头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送温暖、结对帮扶困难职工和金秋助学及劳模特别关爱活动,使工会联系党和政府与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记者 邹明强 通讯员 胡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