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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正式启动偏远农村地区经营非处方药试点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08月1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广州8月10日电(记者杨霞)对不具备开办零售药店条件的偏远地区,广东探索建立乙类非处方药柜销售备案制度。最近,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选定5个农村“乙类非处方药供应点”,正式启动了偏远农村地区经营非处方药试点工作。

    由于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等因素,目前广东仍有不少县市的农村地区未开办药店、卫生站所,散居在这些山区的群众购药、用药成为一大难题。记者了解到,为做好非处方药供应试点工作,药监人员专门开展了调研选点,在没有乡村药店和卫生站的地区,把诚信度高、当地口碑好的商店作为试点单位。

    在被选定的商店里,悬挂着绿色“农村药品供应点”招牌,设有专门的“便民药柜”。当地的农村群众一出门就能购药,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送药上门”服务。

    据介绍,为规范市场,广东药监部门还出台《农村商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管理制度》,限定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品种,规定允许经营的40种乙类非处方药。规范进货渠道,指定具有资质的药品批发公司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建立健全试点单位药品管理制度和购、销、存台账。还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派专人到现场讲解药品验收、养护、陈列、销售有关知识。准许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经备案即可销售,实现全省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全覆盖,方便农村群众安全用药。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人介绍说,将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作用,加大对农村乙类非处方药供应点及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农村地区的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一旦时机成熟,非处方药供应将在广东其他山区进一步扩大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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