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8月3日电(记者叶健)为确保“家电下乡”的顺利实施,山西省近日下达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3670万元。这是继首批6050万元补贴资金下拨各县后,发放的第二批补贴资金。
据山西省财政厅介绍,此次资金下达共涉及山西省11个市80个县(市、区),其余的县由于首批拨付的补贴资金还没有用完所以没有涉及。目前,此项资金已通过中央专项资金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县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账户。
为了让购买下乡家电的农民能尽早地拿到补贴资金,山西省财政厅提醒,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即可拿上所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的储蓄存折或粮食直补专用存折,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
山西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财政兑付工作,对已经登录的补贴产品,审核无误的,应立即兑付;需要再审核的,必须在10天之内办理兑付;审核通过的,兑付时间不得超过20天。
山西省财政厅特别提醒,如果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领取补贴资金方面遇到问题时,可以找当地的财政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