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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立医院补偿渠道调整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7月29日电(记者朱旭东)江苏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公立医院补偿逐步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逐步取消“以药养医”,扭转公立医院趋利行为。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表示,服务收费中的“药事服务费”绝不是“药品加成”的代名词,江苏将通过逐步增加财政补助来逐步降低患者的负担。

    郭兴华介绍,药事服务费是指从药品采购、处方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应作为医疗服务收费的一部分,也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肯定不会完全由医疗服务收费来弥补,如果这样,百姓就根本感受不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江苏省将在今年年底实现30%的县(市、区)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及相应的报销政策,2011年,此政策覆盖江苏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江苏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全部由政府的财政投入来弥补因取消药品加成带来的亏空。”郭兴华表示,至于公立医院如何取消药品加成,江苏将通过试点以后逐步推行,主要通过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来减少医院的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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