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动员引导一批管理规范、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
记者24日从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了解到,各地将在符合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的个私企业中,分期分批选择、确立非公企业见习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形式向社会公布。
工商总局强调,各地在选择、确定见习单位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降低条件,防止凑数应付。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应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国家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