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贲悦、江国成)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7日介绍,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粮食局将于6月下旬至10月底开展2009年全国粮食收购价格检查,查处粮食市场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这次检查的内容涉及去年以来粮食收购企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价格政策的情况。
目前,我国粮食市场价格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价格进行收购;违反按质论价的规定,收购时压级压价,或者质价不符、缺斤短两等变相压级压价,收购时多扣水分、杂质,实际水分、杂质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不按规定实行增量扣量、增价扣价;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向售粮农民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实物样品和收购价格等。
此次检查的重点检查对象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等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执行地区;承担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任务的中储粮直属企业;以及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收购库点。
此次检查由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组织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粮食主产市、县要在小麦收购期间对粮食收购库点进行现场检查。
此外,两部门将在检查过程中进行抽查和督导。农民群众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参与粮食价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