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杨维汉)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通知》要求人民法庭要全面提升工作质量水平,服务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据了解,继2005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后,最高人民法院在每年年初都结合当年形势就做好人民法庭工作下发通知,对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95%的人民法庭设在农村。人民法庭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好党和国家大局具有关键意义。“《通知》的发布,对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战略决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工作职能,为农业农村工作大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通知》要求,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重大战略决策上来,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工作质量水平。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重点和目标,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积极主动开展法律服务,最大限度推动农村社会依法治理和全面进步。认真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
“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是2009年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务必增强大局意识做好人民法庭工作,抓住、抓准了重点。
这位负责人指出,做好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是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通知》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着眼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既是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也是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行动指南。
法院将对农民承包土地权能实施全方位司法保护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人民法庭要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维护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权能。把农民依法享有的对承包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落到实处,实施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要高度重视及时纠正、制止侵害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避免因其成为失地农民所导致的社会风险。”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保民生是关键,人民法庭要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农民群众幸福安康打下基础。
《通知》明确要求,要审慎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分配等纠纷案件,及时化解可能激化的矛盾。要主动寻求党委、政府、人大的领导、配合与支持,以农民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方法,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意加强对困难群体的保护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通知》还提出:“要准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与企业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在审理涉及农民工维权纠纷案件过程中,不能将农民工权益保护与企业生产健康发展对立起来。应当既保护农民工的眼前利益,也要着眼于保障农民工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在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促进企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有利条件,也成为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通知》提出,在审理农民工返乡创业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案件时,要加大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站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返乡创业农民工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制度措施。
全国法院将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案件审判力度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杨维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各项权益的核心,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1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法庭要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各项权益为重点,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
《通知》要求,要以促进流转市场的建立健全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目标,审理好承包土地的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相关纠纷案件。要通过规范、保护来促进流转,不能片面强调促进流转而忽视甚至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人民法庭处于基层审判最前沿,应当及时总结调解经验,努力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通过司法调解解决案件纠纷,促进当事人之间诉讼关系的协调、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司法服务关系的有序,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
《通知》还要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要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不能因审判和执行工作诱发不稳定因素。积极协调各种矛盾化解手段之间的配合与衔接,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做好农村涉诉信访工作,努力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
最高法院检查组赴各地督查落实“五个严禁”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 杨维汉)为推进地方人民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五个严禁”规定的严格执行,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于17日派出检查督导组陆续赶赴各地法院开展检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日前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五个严禁”规定,关键是要在查处上见实效。为此,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16日下发了《关于检查督导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五个严禁”执行情况的通知》,并立即组派五个检查督导组,首批分赴黑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四川、重庆、新疆等9个省区市各级人民法院进行检查督导。
据了解,检查督导的具体内容包括:法院干警学习和掌握“五个严禁”的实际状况,各级人民法院是否在辖区内公布了违反“五个严禁”的举报电话及其畅通状态,向人民群众宣传“五个严禁”规定及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受理群众举报的具体情况,重点是查办违反“五个严禁”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