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 陈菲)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近年来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摸索出了一套调查、倾听、换位、说服“四步调解”,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取得了好的效果。2005年至2008年,全市市县两级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39件,市本级政府受理案件567件,全部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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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了解到,为让行政复议达到实效,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增强用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意识,注重调解方式结案。
例如,赣州市政府法制办曾经在审查某公司不服县政府收回土地一案时发现,这个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土地闲置,县政府从执行土地整顿政策、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的角度要求收回这宗土地没有法律依据。
如何处理这起案件,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是个考验:如果撤销这个行为,将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如果维持,又将损害企业的合法利益。
为解决这宗争议,赣州市政府法制办综合运用“四步调解”的方法,首先,认真调查取证,查明案件的基本情况。然后,通过听证审理、协调会议等形式,给申请人提供一个充分表达诉求的平台,耐心倾听申请人的诉求。再后,召开案情分析会,认真研究本案行政争议的成因,并站在申请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分析争议解决的最佳途径。最后,在充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分别对双方进行说服,促成和解。
经过努力,本案双方在补偿上达成一致,由政府收回这宗土地,公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据介绍,2008年以来,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已经成功运用和解、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了20多起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