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
为什么必须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决定》提出,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对此,可以从3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
——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农村工作的基本准则。这是政治上正确对待农民和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问题,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准则。
——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建立农村根据地,进行土地革命,开展生产运动,实行减租减息,保护农民利益。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进行全国范围的土地改革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开展大规模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技术改造,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为巩固新生的国家政权、推进工业化奠定了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支持和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允许农民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建立村民自治制度。这一系列政策措施,放开了农民的手脚,使农民首先得到了实惠,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坚持这一基本准则,什么时候就能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就能发展农业农村的好形势,就能夺取革命、建设、改革的胜利。
——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也是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坚持的重大原则。《决定》强调,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推动科学发展,就要加强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亿万农民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主体作用,紧紧依靠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亿万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