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4月20日电(记者张涛)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政府获悉,这个省发改委备案项目管理比例由过去的45.6%降为2%。也就是说有98%的项目,今后只需到设区市或者县发改部门备案即可。
据介绍,今后河北省发改委备案类项目管理权限只保留了四类:国家产业政策明确规定需省级备案的现有汽车和车用发动机生产企业扩建项目、摩托车及其发动机项目、汽车摩托车零部件项目、印染项目、煤化工项目;国家重点调控的涉及钢铁、玻璃、焦炭、铁合金、造纸和电石等“两高一资”项目;关系重大生产力布局的重点产业支撑项目以及新增年耗能1万吨及以上标准煤的改扩建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下放绝大部分项目管理权限,这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今后,设区市(含扩权县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发改部门负责估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项目备案;县(市)发改部门负责估算总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