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甘肃省:农村消防被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7年10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10月14日专电(记者 连振祥)记者近日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甘肃省近期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围,要求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与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并在“十一五”期间在一些建制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

    据了解,甘肃省要求各级政府在编制和修订乡镇、集镇、村庄、国有农场等总体规划时,同时要编制消防规划。在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时,因地制宜同步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按照规划,到2009年年底前,甘肃省35个无灭火力量的县要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到2010年年底前,人口超过2万、年GDP超过5亿元的建制镇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建制镇、集镇和乡镇工业区、开发区组建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各村社组建和成立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治安联防消防队。村民委员会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日常消防工作。

 
 
 相关链接
· 公安消防部队全警投入 "十一"期间火灾形势稳定
· 公安部:公安消防部队大力加强“三基”工程建设
· 江苏下发通知全省推行消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公安消防部队保平安专项行动决战70天进入新阶段
· 关注假日消防安全:公众场所火灾五大"逃生要诀"
· 广东省政府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