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记者 隋笑飞)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同时要求2006年秋季开学前,各高校必须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资助贫困学生工作关系到高校乃至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高校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高校资助学生的工作,是保障高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为此,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加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原则上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落实编制,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教育部重申各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按10%比例提取的经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此外,教育部重申,各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据了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常设机构,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