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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将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iruorou.com   2006年04月6日   来源:经济日报

    2005年,各地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同时,立足于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今年,国有企业将继续以股份制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改革进程——国企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

    一组组数据已经表明,刚刚过去的一年,国企改革收获颇丰。2005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7312.9亿元,同比增长19.8%;实现利润6276.5亿元,同比增长27.9%。到去年12月底,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万亿元,同比增长15%;净资产4.6万亿元,同比增长18.1%。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008户企业,2005年1—11月实现销售收入27953.8亿元,同比增长20.3%;实现利润1318.7亿元,同比增长10.6%。可见,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在稳步快速发展,资产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国企改革取得四大突破性进展

    2005年,各地在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同时,立足于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具体来看,四大成绩可圈可点。

    一是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大。神华能源、东风股份、中国远洋、中化化肥、华电国际、中材国际以及中石油股份、宝钢股份等一批中央企业控股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增发股票。各地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徽99.4%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取得进展。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的试点,去年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相继建立和完善了董事会。各地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江苏、河北等地明确提出,企业经营管理层除总经理外,原则上不进董事会,并在一些企业开展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试点,减少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叠。

    三是选人用人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国资委组织25家中央企业完成了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实现了由公开招聘副职到正职的突破。各地国资委组织所出资企业加大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北京市在25家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了董事会依法聘任经营管理层,在20家企业完成了28名经理层成员的内部竞聘和公开招聘,并对市场化选用的经营管理者实行身份社会化、责任契约化、收入显性化管理。

    四是股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各级国资委按照股权分置改革有关文件的要求,抓紧开展了相关制度研究、重大问题调研、舆论引导、工作布置和组织等一系列工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据统计,到2005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启动或完成了15批361家公司的股改工作,其中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184家,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46家。

    继续深化改革重在推进股份制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今年国企改革发展的重点在哪?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已多次强调:今年要继续以股份制改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李荣融表示,今年要以贯彻新的《公司法》为契机,加快中央企业多元投资主体的股份制改革。具备整体引入战略投资者或整体改制上市条件的企业,要加快整体改制、整体上市的步伐。已有部分资产上市但不具备整体改制上市条件的企业,要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促进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要规范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加大存续企业改革改组力度。

    今年国有企业改革的另一个重头是,以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此,国资委态度明朗:对已经建立规范董事会的企业要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好董事会的职责;列入试点的企业要抓紧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推进下属全资、控股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对具备条件的子企业,要参照实施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的制度性措施。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仍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内容。国资委表示,对39家中央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要分类分步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同时,要通过规范的制度管理,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流转的监管,防止内幕交易、蓄意炒作等侵害公众投资者合法利益情况发生。

    继续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动作。国资委提出,要争取在3年内基本解决企业富余人员问题。采取分离移交、共建共管、辅业改制、市场化改革等多种途径,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进度。针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国资委给出明确态度: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要按照江南平台入口 批复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试点;东北地区以外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可以参照批复文件精神,做好启动改革的准备。

    规范国企改制保障国有资产在产权流转中保值增值

    国资委成立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部法规文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为落实这些文件的实施,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进行了专项督查,并联合有关部委对全国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作出了部署。各地国资委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和政策,整合产权交易机构,探索建立专职监管人员定期报告制度、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实行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使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更加规范,信息更加透明,交易更加公平,推动了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据统计,2005年,京津沪3家产权交易机构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622宗,成交金额1080亿元,与资产评估值相比增加64.7亿元,平均升值6.4%。

    据了解,今年,国资委将从三个方面入手,严把转让关。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去年底,江南平台入口 办公厅又转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国有企业改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规定,增加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规范企业管理层持有股权等内容,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今年国资委将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严格进场交易制度。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在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认定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进行。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进行竞价交易。国资委将进一步加强企业产权转让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进场率,健全完善产权交易机构,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行为。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国资委要求各级国资委对市(地)、县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管理、管理层受让国有产权和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对违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检查的结果要报江南平台入口 国资委备案,逐步建立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年度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记者 赵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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