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2月8日电(拉巴次仁、旦增卓嘎)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宣布:“十一五”期间,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对西藏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将达到60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4倍。
西藏自治区面积120多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既是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也是中国乃至东半球气候的“启动器”和“调节区”。
“十五”期间,西藏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截至2005年,共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3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个、地县级自然保护区23个,保护区面积达到40.83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03%,居全国之首。
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向巴平措近日宣布,“十一五”期间,西藏将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资源开发区和生态良好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以天然林资源保护、草原生态建设、湿地与江河湖泊源头保护等为重点,着力实施“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加强珠峰、羌塘、雅鲁藏布大峡谷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高原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的保护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的良性循环;实施“一江四河”等主要江河流域污染防治工程;加强城镇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
据西藏自治区财政部门介绍,“十一五”期间,西藏财政将进一步支持“西藏高原生态屏障项目”、城乡污染(水)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完)